冯某在担任校长助理期间,对其分管的某村非法办学情况不履行清理清查职责,造成3名学前班学生两死一伤的后果。12月11日,鹿邑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 冯某原是
鹿邑县任集乡中心校校长助理。去年秋季开学时,任集乡中心校指派冯某分管某行政村非法办学情况清理清查工作。接受任务后,冯某未深入调查落实,也没有发现该行政村王某非法办学的情况。今年5月8日上午,歹徒李某(案发后被民警开枪击毙)持刀进入王某所办学校的学前班,将李某(7岁)、李某某(6岁)刺死,将王某(女,6岁)刺成重伤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冯某身为校长助理,本应认真履行职责,清除隐患,但由于其不认真履行职责,造成两死一伤的后果发生,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。但鉴于冯某能够如实供述,认罪态度较好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