输入您的搜索字词
提交搜索表单
鹿邑论坛
»
【开心一刻】
» 未曾失手
查看完整版本: 未曾失手
之颠
2008-4-13 23:53
未曾失手
按照新学校的要求,转校学生必须填写“转学自评表”。在“曾经是否因为考试作弊受到处分”一栏,他填了一字“未”。下面一栏是“说明原因”,他继续写到:未曾失手。
页:
[1]
查看完整版本:
未曾失手
查看完整版本:
未曾失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