ご爱 2008-6-30 20:26
鹿邑出台优惠政策助推工业园区发展
为加快工业园区建设,促进产业集聚,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增长点,鹿邑县从产业入驻、土地使用、税收缴纳、规费建设收取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,助推工业园区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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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土地使用上,该县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元~1000万元的纳税工业企业,每100万元提供1亩用地,标准内用地需要缴纳的省、市以上报批费用由投资商承担,土地补偿费用由县财政承担。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工业企业,每100万元提供1亩用地,标准内用地的报批费用、土地补偿费用均有县财政承担,标准外用地的征地的补偿费用、报批费用由投资商承担。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,每100万元提供1亩用地,标准内用地的报批费用由县财政承担,土地补偿费用由投资商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