缘分 2008-6-17 15:57
贪污贷款被判刑罚
张某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鹿邑县支行某乡营业所协储员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将乡政府返还的7万余元贷款及利息据为己有。6月16日,鹿邑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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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于1996年3月至2002年10月期间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鹿邑县支行某乡营业所协储员。2001年8月,张某利用负责收取贷款的职务便利,将乡政府返还的73178.28元贷款及利息采取收入不计账的办法,秘密据为己有。2002年10月,张某所在的乡营业所按照上级要求清退临时人员时,发现账面上没有乡政府返还的贷款,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向张某追回赃款9000元。案件在审理期间,张某又退还贪污款2.1万元。 7TaI? AR8d6j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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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张某身为受委托的国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,侵吞国有财产73178.28元,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。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退还了部分赃款,可酌定从轻处罚。pucuP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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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罗宇)